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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閣下把已購買的貨品送回給本公司前,須預先通知我們並得到我們發出的退貨確認書。請按照以下的簡單程序辦理退貨:
進入我們的「聯絡我們」版面,使用網上表格提出退貨要求,或以電郵向我們提供以下資料:
在收到你的退貨申請後的3個工作天內,本公司會以電郵向你發出退貨確認書。請把退貨確認書列印出來。
用原裝的包裝物料及紙箱把要退回的貨品,連同退貨確認書,一同包裝好。
把退回的貨品送致:
香港新界屯門新平街2號屯門工業中心B座8樓4室
本公司收到閣下送回的退貨後,將檢驗貨品並向閣下以電郵發出退款確認書。
頂峰旅行用品專店恕不接受以下貨品的退貨:
退款包括銷售金額的全數,但不包括運輸費用(如有的話)。
退款將於退款確認書發出後15天內退回你用以付款的信用咭戶口內。
貨物有可能因以下原因未能送達客戶:
當貨物因以上原因而退回及/或經多次派送後仍未能送達,有關交易將被取消,購物款項在扣除應付的送貨費用後,將退回給客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