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貨及退款

15天內退貨

如果閣下認為購買了的貨品不合意,可以在收貨後15天之內申請退貨,收貨日期根據送貨單紀錄。本公司將安排退款。


退貨程序

在閣下把已購買的貨品送回給本公司前,須預先通知我們並得到我們發出的退貨確認書。請按照以下的簡單程序辦理退貨:

進入我們的「聯絡我們」版面,使用網上表格提出退貨要求,或以電郵向我們提供以下資料:

  • 訂單號碼(可在銷售收據中找到)
  • 貨品名稱 (可在銷售收據中找到)
  • 退貨原因

在收到你的退貨申請後的3個工作天內,本公司會以電郵向你發出退貨確認書。請把退貨確認書列印出來。
用原裝的包裝物料及紙箱把要退回的貨品,連同退貨確認書,一同包裝好。
把退回的貨品送致:
香港新界屯門新平街2號屯門工業中心B座8樓4室


退款政策

本公司收到閣下送回的退貨後,將檢驗貨品並向閣下以電郵發出退款確認書。

頂峰旅行用品專店恕不接受以下貨品的退貨:

  • 使用過的貨品
  • 貨品本身或其包裝有損壞或貨品的配件及標籤吊牌等不齊全
  • 本公司於銷售前已表明不設退貨的特價貨品

退款包括銷售金額的全數,但不包括運輸費用(如有的話)。

退款將於退款確認書發出後15天內退回你用以付款的信用咭戶口內。


未能送達的貨品

貨物有可能因以下原因未能送達客戶:

  • 地址錯誤或不詳
  • 無人接收
  • 收貨人沒有提供核對資料

當貨物因以上原因而退回及/或經多次派送後仍未能送達,有關交易將被取消,購物款項在扣除應付的送貨費用後,將退回給客戶。